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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联盟 - 畅言堂

  • 举报 #32
    吉林王平 2011-11-28 18:37
    规范细密,操作可行,积极实施,必定成功!大力支持
  • 举报 #34
    付守信 2011-11-28 19:12
    有一条须郑重声明的就是;打着公司记者的旗号,超出公司记者职权范围,在社会上招摇撞骗,不单纯是‘引起的纠纷要自负其责’因为这句话有空可钻,而是触及法律,造成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必须全部由其本人承担,公司概不负责,必要时应有协议!【我还用图片说话】
  • 举报 #35
    姜文彬 2011-11-28 20:15
    尽全力做好工作——支持!
  • 举报 #40
    二虎 2011-11-28 22:13
    付守信: 有一条须郑重声明的就是;打着公司记者的旗号,超出公司记者职权范围,在社会上招摇撞骗,不单纯是‘引起的纠纷要自负其责’因为这句话有空可钻,而是触及法律,
    谢谢好兄弟的提醒,好建议!
  • 举报 #42
    葡萄苑主 2011-11-28 22:50
    支持、赞同,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 举报 #44
    吉林王平 2011-11-29 07:31
    内容充实,有操作性,有激励性,经充分讨论而定,朋友们如有更好的办法,可提出供参考!!!
  • 举报 #45
    吉林王平 2011-11-29 08:35
    编辑 删除 回复 举报 #27 书画人生 22小时前
    确立了方针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就有了实施方向。做好自己的工作是本分,做不好就干脆别做!
  • 举报 #46
    敬爱堂主 2011-11-29 09:33
    支持,刘先生:我个人认为,试用期应以具体月份为准,3_6月太模糊,会给人以不实之感,仅此.
  • 举报 #53
    二虎 2011-11-29 15:41
    敬爱堂主: 支持,刘先生:我个人认为,试用期应以具体月份为准,3_6月太模糊,会给人以不实之感,仅此.
    好友,时间长短,在商讨中也多次裁决,总觉可能一部分人较熟,而一部分人较慢所以采取两种时效,有必要对一部分人快时间转正,对另一部分人使用期较长些较好,有利于培养!
  • 举报 #57
    吉林王平 2011-11-30 07:07
    编辑 删除 回复 举报 #54 二虎 15小时前
    敬爱堂主: 支持,刘先生:我个人认为,试用期应以具体月份为准,3_6月太模糊,会给人以不实之感,仅此.好友,时间长短,在商讨中也多次裁决,总觉可能一部分人较熟,而一部分人较慢所以采取两种时效,有必要对一部分人快时间转正,对另一部分人使用期较长些较好,有利于培养!
  • 举报 #59
    孙敏国画 2011-11-30 10:07
    顺应时代,众望所归,得时者必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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