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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论·研究] 主观感受与客观评价的差异性

3 已有 1572 次阅读   2012-01-05 21:17

——书法神韵断想之二十五

艺术欣赏因人而异,当艺术品达到一定的高度,使大多数人产生共鸣。达到共识,就连不懂的人也感到其美,个人的主观感受与客观评价达到一致时,这样的作品就是有定评的。有时候个人的主观感受与客观评价不一致,就产生了差异性。差异性越大争议就越大。

在《书谱》中孙氏就举了一例。“谢安素善尺牍,而轻子敬之书。子敬尝作佳书与之,谓必存录,安辄题后答之,甚以为恨。安尝问敬:“卿书何如右军?”答云:“故当胜。”安云:“物论殊不尔。”子敬又答:“时人那得知!”敬虽权以此辞折安所鉴,自称胜父,不亦过乎!且立身扬名,事资尊显,“胜母之里,曾参不入”。以子敬之豪翰,绍右军之笔札,虽复粗传楷则,实恐未克箕裘。况乃假託神仙,耻崇家范,以斯成学,孰愈面墙!后羲之往都,临行题壁。子敬密拭除之,辄书易其处,私为不恶。羲之还,见乃叹曰:‘吾去时真大醉也!’敬乃内惭。”

说的是:谢安素来善写尺牍书,而轻视王献之的书法。献之曾经精心写了一幅字赠给谢安,不料被对方加上评语退了回来,献之对此事甚为怨恨。后来二人见面,谢安问献之:“你感觉你的字比你父亲的如何?”答道:“当然超过他。”谢安又说:“旁人的评论可不是这样啊。”献之答道:“一般人哪里懂得!”王献之虽然用这种话应付过去,但自称胜过他的父亲,这说的不是太过分了吗!况且一个人立身创业,扬名于世,应该让父母同时得到荣誉,才是一种孝道。(这里引用《孝经》一个故事)曾参见到一条称“胜母”的巷子,认为不合人情拒绝进去。人们知道,献之的笔法是继承羲之的,虽然粗略学到一些规则,其实并未把他父亲的成就全学到手。何况假托是神仙授书,耻于推崇家教,带着这种思想意识学习书艺,与面墙而观有什么区别呢! 

       有次王羲之去京都,临行前曾在墙上题字。走后献之悄悄擦掉,题上自己的字,认为写得不错。待羲之回家来,见到后叹息道:“我临走时真是喝得大醉了。”献之这才内心感到很惭愧。学书人急功近利,当稍有成就,功力不到时,往往会有一种自视很高的感觉。王献之就犯了这样的毛病。谢安把他的作品加评语退给王献之,这是告诉他,你的作品还不成功。可是王献之不服,当谢安问他时,他还是执迷不悟,仍然觉得自己超过了父亲。所以,谢安直言告之,谢安可谓诤友也。尽管,王献之嘴上不服,心里有了疑惑,便悄悄地擦掉父亲的字,自己有照样子写上去。从这一点看,王献之学父亲至少已达到形似,几乎可以乱真,就连王羲之个人都误以为是自己的字,当然,有其形无其神,故王羲之叹息道,是自己喝得太醉了。这对王献之的震动很大。他意识到自己与父亲确实是有差距的。学书的人,能意识到自己的作品的不足,这就是个进步。

无论是主观感受,还是客观评价,都存在着差异性。在评价钟张二王时,孙氏认为::“子敬之不及逸少,犹逸少之不及钟张。”其理由是:“元常专工于隶书,伯英尤精于草体,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拟草则馀真,比真则长草,虽专工小劣,而博涉多优;总其终始,匪无乖互。”意思是钟繇专工隶楷,张芝精通草体,这两人的擅长,王羲之兼而有之。比较张芝的草体王还擅于楷书,对照钟繇的楷书王又长于草体;虽然专精一体的功夫稍差,但是王羲之能广泛涉猎、博采众优。总的看来,彼此是各有短长的。王羲之的书法与钟繇、张芝相比,只有专工和博涉的区别,而献之比不上羲之.则是毫无疑问的了。

王献之是魏晋书家群体中的一位巨子。在父亲王羲之悉心的传授和指导下,使他奠定了坚实的笔法基础。由于他是魏晋名家中晚出的一位,客观上为他提供了博采众家之长、兼善诸体之美的机遇,赢得了与王羲之并列的艺术地位和声望。王献之学书和他的父亲一样,不局限于学一门一体,而是穷通各家。所以能在“兼众家之长,集诸体之美”的基础上,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风格。书迹有宋米芾临的《中秋帖》等。由晋末至梁代的一个半世纪,他的影响甚至超过了其父王羲之。一直到了唐代,唐太宗竭力褒扬王羲之而贬抑王献之,一些书法评论家才开始认为王献之的书法比不上他的父亲王羲之。但是宋代书法家米芾,主要是向王献之学习。他的草书,更是为人称道。俞焯曾说:“草书自汉张芝而下,妙人神品者,官奴一人而已。”他的传世草书墨宝有《鸭头丸帖》、《中秋帖》等,皆为唐摹本,他的《鸭头丸帖》,行草,共十五字,绢本。清代吴其贞在《书画记》里对此帖推崇备至,认为:“(此帖)书法雅正,雄秀惊人,得天然妙趣,为无上神品也。”他的《中秋帖》行草,共二十二字,神采如新,片羽吉光,世所罕见。清朝乾隆皇帝将它收入《三希帖》,视为“国宝”。 他还创造了“一笔书”,变其父上下不相连之草为相连之草,往往一笔连贯数字,由于其书法豪迈气势宏伟,故为世人所重。现代著名学者、书法家胡小石更认为张旭怀素一派之“狂草”,便是由王献之草书发展而成的。王献之与张芝一样是今草的开创者,特别是张芝的作品皆失的情况下,王献之就嫌得越发重要了。

孙氏在肯定“夫自古之善书者,汉魏有钟张之绝,晋末称二王之妙。”“彼之四贤,古今特绝;”的基础上,又对四人进行了,具体分析,评论精当,条理清晰,有理有据,表现出极高的书法理论修养。并通过解析王献之,指出学书人两个弊端:一者是“固步自封”,前面已述。二者是“面墙而观、耻以为学”。后者孙氏在《书谱》中借谢安之口,评论王献之“以于敬之豪翰,绍右军之笔札,虽复粗传楷则,实恐未克箕裘。况乃假託神仙,耻崇家范,以斯成学,孰愈面墙!”意思是拿献之的书翰来说,是继承羲之的笔法,虽然粗略学到一些规则,实恐未全学到手。何况假托是神仙授书,耻于推崇家教,以这种意识学习书艺,与面墙而观有什么区别呢!时至今日还有许多人步其后尘,借名师之名,拉大旗作虎皮,与子敬“假託神仙”如同一辙,明明是学某人,却偏偏不认账,与“耻崇家范”类同,这样做,在人品上已经低了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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