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其他] 法律法规:互联网站禁止登载九项内容

8 已有 6566 次阅读   2012-02-20 10:01   标签class  法律  互联网站  office  center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2000117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颁布施行)

 

第十三条 互联网站登载的新闻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三)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六)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分享 举报

发表评论 评论 (7 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