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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赛事] 首届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油画精品展"征稿通知

11 已有 7389 次阅读   2012-09-23 23:27   标签通知  油画  美术家  中国  会员 
首届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油画精品展"征稿通知

  为了继承和发展中国油画艺术,促进和繁荣新形势下的中国油画创作,展示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在油画创作方面的最新成果,推动会员队伍建设,中国美术家协会将于2012年12月26日在广州市举办首届中国美协会员油画精品展。本次展览强调油画的中国化创造,倡导时代精神。此展是中国美术家协会全体会员当下中国油画创作集体展示与交流的舞台。现将“首届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油画精品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广东美林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广东创作中心

  四、展出时间: 2012年12月 26日—2013年1月25日

  五、展出地点: 广东美林美术馆

  六、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许钦松

  副 主 任:刘 健  张旭光  黄晓东

  学术主持:雷  波

  展览办公室主任:马新林  王  永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张慧芹  杜松儒  张志兵  金仁贵

  七、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油画艺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

  八、征稿要求

  1、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2、 凡以油画形式创作的作品均可参加。

  油  画:作品规格(需加外框) 宽、高不小于80厘米,不超过200厘米。

  3、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每人只限一件,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填写: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和画面相同)、作品规格(高×宽厘米)以及作者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是否同意收藏。

  4、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5、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将视为无效稿件。

  6、展览共展出油画作品约110件。

  7、参加复评作品须提供原件。须妥善包装,包装损坏概不受理。油画托运需中铁快运或物流送货上门。复评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请标明是否同意收藏(不同意收藏的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没有标明即视作“同意”收藏)。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8、画展信息将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及时发布,初评作品照片不退。 未进入复评作品的作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9、征集作品照片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28日,截稿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10、组委会的收件地点在: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三楼组委会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510601电话:020-87368888(收到复评原件作品后,组委会将短信告知作者)

  11、中国美术家协会咨询电话:张慧芹   杜松儒   段春伶  010-59759686、59759387

  九、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以及付费作品的所有权。

  十、奖励:

  油画将评出精品佳作作品6件,组委会支付收藏费每件80000元(人民币),优秀作品40件,组委会支付收藏费每件40000元(人民币),入选作品约60件,组委会支付收藏费每件20000元(人民币)。

  1、所有入展作品将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2、本届展览所有展出作品将全部收录出版画册,凡入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3、 入展作品将由展览组委会收藏(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

  十一、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诚请广大会员朋友认真创作、踊跃投稿!

 
来源:  作者:  日期:2012-09-11 11: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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